1)第111章 她想红_穿书后我成了娱乐圈顶流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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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姜诗美现实生活里的二十一年没有过让人帮忙吹头发的经历。

  现在忽然多了这种经历,她非常不得劲儿。

  温热的风吹过秀发,在耳鬓各处都留下了痕迹。

  热气将耳廓晕染,红得像颗熟透了的苹果。

  男人修长的手指穿过她的发缝,心尖也仿佛被什么刮了一下。

  “好了好了,我觉得这样就差不多了。”姜诗美转了转身子,不打算让赫连易寒继续。

  她头发大致上都是干的了,就差一点点,于她来说确实没必要追究这一点。

  赫连易寒却说,“我不要你觉得。”

  啊这……

  拜托,不要讲这句话好不好,会把情绪带偏的!

  姜诗美笑了笑,在他把话说完之前,张口就来“我不要你觉得,我要我觉得!我觉得可以了。”

  就,忽然硬气。

  赫连易寒适应这样的她。

  “照顾好自己。”留下这么一句话,赫连易寒就离开了,没有一点想在这里过夜的意思。

  的某些时刻,姜诗美都觉得这个反派其实有点好。

  在女主还没有爱上男主的时候,赫连易寒对女主是绝对的宠爱。

  就算偶尔犯了病娇的病喜欢对女主上下其手也都控制在底线范围。

  用赫连易寒的话说就是,“我会在你同意那天才要你。”

  可惜,没有那一天。

  当时评论区就有说,如果这部剧赫连易寒和姜诗美在一起就会是一个大团圆的结局。

  谁说不是呢。

  要不是强权先出场,先入为主姜诗美偏爱男主,她都有可能去站邪教“易美”CP。

  当然,现实里没有这么多的要不是和如果。

  看书时对赫连易寒已经形成了难以消除的偏见,即便现在内心有个声音在说,“看,他也挺好的,换一个选择,会有不一样的人生。”

  这个声音很快就被心跳声淹没。

  怎么说呢,除了偏见的原因,还有一个原因,就,不是她的菜。

  可以意淫,爱霸总爱病娇。

  但是当她真的拥有了这种选择权后,她又不想选择了。

  恋爱干什么?她又不知道怎么谈恋爱。

  还不能预想到她的生活里忽然多了一个男人那会是怎么样的。

  哦,弟弟除外,现实里她本身就有个比他小一岁的弟弟,所以,陈昊天不在姜诗美的考虑范围呢。

  总结以上,得出结论:她爱搞事业。

  进了娱乐圈,那种人性的本能欲望在无形之中就扩大了。

  她承认,她想红的心思逐渐在她的心里扩张领土。

  想到红,姜诗美成功的忘记了刚刚与赫连易寒的种种,开始琢磨着规划一条成名的路线。

  娱乐圈不好混,没有作品肯定不行。

  人粉丝都是:始于颜值,陷于才华,忠于人品。

  颜值?她有。

  才华?先放着哈。

  人品?她到现在也是清白之身的!哦,还有,上厕所不冲水的真的不是她!

  嗯,人品,她有,必须有。

  所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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