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)第三百四十四章:比武夺位_我为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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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却在摧马而动的时候,亮开嗓子一声暴喝,在他战马疾动的时候,扶风都头亦是摧马而上,与以前一般无二,两马迅速接近,人高马大的公孙族士兵弯刀立劈华山,带着呼啸声直劈而下,这一刀落得实了,铁定要将矮小的扶风都头的脑袋一劈二。

  扶风都头却是连眉毛都没有眨一下,他个子矮小,力劈华山这一招是玩不来的,他只是起了马刀,平平向前刺出,对于头顶那一刀,根连看都没有看一眼。

  现场一片哗然,所有人都看得明白,当公孙族士兵一刀劈中对手的时候,自己也铁定要被对手一刀刺个透心凉。

  第二场,竟是两败俱伤的局面。

  公孙族士兵不想死,所以他收刀,横在胸前,想要格开对手这一刺。两马交错,当的一声,两刀交击在一起,扶风都头借着这股力道,一只脚脱开了马蹬,狠命一下踹在一侧的对手马腹之上,疾奔的骏马吃这全力一击,嘶鸣一声,竟然就这样倒了下去。

  又是一招便分胜负。

  战场之上,怕死的都先死,这是亘古不变的真理。

  “耍赖,无耻!”公孙族士兵顿时鼓噪起来。

  扶风都头勒马而回,转头看了孙晓一眼,孙晓冷笑了一声,凌厉的眼神扫过二百公孙族士兵,随着他眼光扫过,鼓噪的士兵慢慢地安静下来。

  “郑玉堂,脱下你的军袍!”孙晓大声道,公孙义等人都是莫名其妙,不知道孙晓这是什么意思,但随着那名沉默的扶风都头扒下身上的军袍,将上身**于众人面前的时候,所有人都不自主地发出嘶的一声,倒抽了一口凉气。

  这个看似不起眼的叫郑玉堂的都头**的精壮的胸膛之上,横七竖八地布满了伤疤,有的很短,有的却是横贯整个胸膛。

  “他叫郑玉堂,自加入扶风军之日起,参加了扶风军对东胡的所有战争,负伤十八处,随高远将军征战渔阳,与赵国对战,负伤七处。耍赖?无耻?战场之上,生死一瞬间耳,像刚刚这位公孙族的战士,如果你是敌人,你那一下躲避,郑玉堂便可以轻而易举地要了你的命,他只是将你打下马来,那可是看在你们将成他的战友份儿上。”孙晓的声音极冷。“战场较量,只有生与死,只有胜利与失败,没有耍赖与无耻一说,因,死人是没有资格讲道理的。郑玉堂,着袍,退下!”

  郑玉堂依然沉默着退到了那六人队列之中,不过这一战之后,却时无人敢于挑战他了,不别的,那遍布全身的大大小小的伤痕,已经告诉了每一个人,这是一个身经百战的家伙,能身经百战还能活得生龙活虎,这样的人,还是不惹妙。

  只是他们没有想得更深一层,郑玉堂如此,在他左右的另外五人,又岂会是好相与的?挑战在继续,五名都头陆续出战,与郑玉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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